您当前的位置:苍南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户籍管理程序

户籍管理程序

信息来源于:苍南在线 发布时间:2012/11/4
户籍管理程序:

一、当场办理项目
1、出生登记。凭结婚证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(县妇幼保分健站出具的出生证),父母双方若一方户口不在当地的,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婴儿未在另一方落户证明。
(1)农业人口9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婴儿,非农业人口(包括自理口粮)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,根据父母双方自愿可随父或随母报户口;
(2)97年6月10日以前出生,随母申报农业人口的婴儿;
(3)母亲世居非农业人口的或“农转非”后所生的婴儿,可随母申报为非农业户口。
2、注销户口。对以下几种对象,户籍内勤应予注销户口,并收缴居民身份证:
(1)公民死亡,凭有效通知书或报告办理;
(2)公民入伍,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局文件通知;
(3)劳改、劳教人员,凭批准逮捕、劳动教养等机关出具的证明;
(4)公民出国(境)人员,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。
3、户口项目中的文化程度、婚姻状况、服役情况、身份证签
电话:18911648573 传真:18911648573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